转发通知-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特别提示
2020-06-12 14:50:43
工业和信息化部 网上服务大厅
126
通知内容:
为帮助公司提高申请材料准确性,减少退回补正次数,节约审批用时,提升审批效率,提醒公司在申请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或履行变更手续前,注意如下事项:
一、使用各类承诺书模板时,请注意务必下载使用相应最新版本,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,加盖企业公章。
二、申办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前,请确认营业执照中“经营范围”已载明包括“经营电信业务”相关字样或列举出本次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。
三、填写公司信息、人员信息、社保信息时,请仔细与营业执照、身份证、社保证明比对,确认填写无误。
四、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截图需包括营业执照信息、股东(发起人)出资信息两部分,涉及多页时应确保截图完整。
五、申请材料被退回后,请认真查看退回意见并尽快补正提交材料。申请材料退回后超过30日未补正的,或提交五次仍不符合要求的,建议公司重新申请相应业务,系统将自动终止公司本次申请。
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 网上服务大厅
标签:
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